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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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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大学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武大研字〔2021〕7号)、《关于印发武汉大学进一步加强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武大研字〔2023〕19 号)要求,现将2025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流程通知如下,请各申请人务必按照流程严格执行。

、博士学位申请条件

1、通过预答辩并已按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修改学位论文

2、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成毕业申请教学办老师审核通过

3、满足本专业对创新成果的要求参见《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网址https://gs.whu.edu.cn/info/1022/3242.htm)。

二、申请博士学位流程

1、按照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系统使用指南,完成学位申请提交

2、创新成果信息提交

4月9录入和完善创新成果信息学院集中线上审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用于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的科研成果在 “是否用于答辩资格认定” 栏必须选择“是”,并上传检索报告和附件(含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提交的科研成果应以武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为通讯作者,不属于范围的成果不提交。

3、上传学位论文

论文格式须符合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规定》(https://gs.whu.edu.cn/info/1022/3231.htm)论文定稿PDF格式,不超过20M,专业学位博士须在论文封面注明“专业学位”,并去掉学生和导师姓名以及论文致谢部分,发表的论文只注明为第XX作者,不能出现作者、导师及其他相关信息

4、导师审核确认

4月11导师若同意申请人毕业答辩,在系统”审核通过,并确定“系统”状态已确认

温馨提示:导师系统”审核确认的学位论文即重复率检测和网上评议(盲审)版本,学院从系统中下载生成相应格式的论文。

5、资格审查和网上评议(盲审)确认

4月11学生提交以下资料至学院教学办710老师:

申请博士学位要求发表的资格论文原件及图书馆开具的检索报告

导师签字的“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可在“系统”导出打印此表,或使用《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9页,其中代表性成果限填2项,所填成果应该包括全部作者、题目、期刊名称、类别(如SCI、EI、SSCI、A&HCI等)、发表时间、卷期、页码等详细信息

③ 导师签字的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审”申请表(见附件1);

6、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每篇论文只允许知网进行一次重复率检测,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为准学院检测后将上传检测结果系统重复率一般不超过10%。若重复率超过20%,须推迟申请答辩,经修改半年后重新检测。

温馨提示:不建议自行提前开展重复率检测,以免出现不合理的查重结果造成不必要麻烦。

7、学位论文送审评阅420日前完成送审

重复率检测通过的论文即为送审评阅论文,另由学生提交“论文摘要”要求TXT格式,与论文原文的中文摘要一致)“论文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表格命名为“10486_XXHZB_姓名”,邮件命名为“论文送审+姓名”)至邮箱eisbj@whu.edu.cn由学院将论文及摘要等材料上传至教育部“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盲评,一经上传不得撤回。学院收到评阅结果,上传论文评阅书电子版到“系统,评阅盲审通过的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评阅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导师在“系统”完成评阅管理,“系统”填报信息须与评阅书信息保持一致。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关于2025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工作的通知》。

根据《武汉大学进一步加强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若干措施》(武大研字[2023]19号)相关规定,学院统一向教育部学位中心平台送5专家进行评审。

评阅结果运用:

评阅结果为优良的,修改评阅意见后可申请答辩;

评审结果有1个“合格”的,必须根据专家所提修改意见逐条加以说明,完成论文修改并经导师确认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评审结果有2个“合格”的,须延期至少半年修改,经学院学评会审核把关后,方可申请答辩;评审结果有3个及以上“合格”的,须至少延期半年修改后重新送审。

③评阅结果1个“不合格”、4个“优秀”,经申请、审批同意后可进行复评;其他评审结果有1个“不合格”的,均不得进行复评,且须延期至少半年修改后重新送审;评审结果有2个及以上“不合格”的,须延期一年修改后重新送审。

出现以上任何“合格”或“不合格”情形的博士学位论文,以及其他有异议的博士学位论文,均须通过“学科评议组”(不少于3人,由学科负责人及其他专家组成)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流程。

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内最多可申请2次双盲评审,结业后两年内仅有1次申请双盲评审的机会。

8、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审核;521前必须完成答辩)

答辩前一周申请人或导师指定答辩秘书,申请人、导师或答辩秘书“系统”填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答辩委员会名称建议:***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时申请人携带《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第4页“答辩委员名单”和答辩表决票至学院710老师。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时间安排应提前一周在网上公示,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温馨提示:   

① 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程序等均按照《武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等文件执行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名单见学院网站;

答辩委员会秘书必须是教师博士后担任

学位申请人答辩秘书应提前一周将学位论文送答辩委员会委员

申请人在答辩过程中要求 “网上评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作详细汇报

⑥ 答辩结束后由导师或答辩秘书在系统填报答辩结果。

答辩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流程

⑦ 学位论文答辩应在武汉大学校内举行,均严格实行公开答辩(涉密论文除外)

特别强调研究生答辩后,学位申请人须充分吸收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全面修改,修改后的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见附件3)经导师签字后,提交给参与答辩的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签字,由院学评委员审查是否认真修改,未认真修改的论文不接受其学位申请。

9、学位论文复审;5月28日前完成)

学院将以一级学科成立学位论文复审小组(不少于3人),复审小组由学科负责人或学评分会委员担任组长,全面复审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和“三审三改”(含预答辩、“网上评议”、正式答辩)情况,并对每篇学位论文签署书面意见,由组长签字后提交教学办统一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方可进入学院学评分会评议环节。

特别提醒:为保证论文复审小组按时完成复审工作,请全体博士学位申请人务必于5月23前将导师签字的“三审三改”修改报告整理为1份完整的PDF文件,并命名为“专业-姓名-论文题目”后,提交给各一级学科学位论文复审小组。

10、学位论文归档、学位数据上报530前完成

申请人完成“系统”学位论文归档、学位数据上报流程,并整理学位档案材料710老师办公室以下纸质材料

① 博士学位申请表一(内含9页《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全部“系统”下载打印的论文评阅书表决票(空白页不装订)、导师签字的预答辩、“网上评议”修改报告答辩后导师学评委签字的修改报告),页码顺序胶装成册

②论文评阅书和导师签字的预答辩、“网上评议”、答辩意见修改报告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

博士学位论文(最终版签字,胶装成册

博士学位申请博士学位简况表中、英文各一份;

⑤博士学位申请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27、29

博士学位申请1页、3页(第4页、7页)用A3纸正反两面复印15份

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博士学位课程综合考试表一份,胶装成册

电子版材料学位档案+姓名”命名压缩发送至eisbj@whu.edu.cn包括:

①科研成果1份(检索报告扫描件+对应的原文电子版,检索证明在前,统一名为:专业-姓名-科研成果);
②学位论文PDF电子版(可以未定稿,学评会使用,统一命名为:专业-姓名-论文);
《博士学位申请表》中P1基本信息表、P3科研成果、P4答辩委员会、P7答辩决议扫描至一个PDF文件中,统一命名为:专业-姓名-学位申请表

温馨提示:

1、提交学位档案相关材料不影响继续修改论文离校前系统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最终版本并请导师审核通过。系统只要导师不审核,申请人可随时学位论文(导师审核通过也可退回),重新上传修改后的学位论文新版本即可覆盖旧版本。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报告要包括以下信息:

“按培养方案已完成全部课程,取得全部学分,成绩优良,参与了**科研项目,并公开发表了与学科相关的科研论文**篇,其中被**检索**篇,学位论文《**》已写作完成,特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内容。

3、博士学位申请签署的时间应符合流程程序

4、填写博士学位申请表中的信息须与系统一致;

5、提交图书馆纸本论文和电子版论文各一份(直接交图书馆办理)

 

 

附件: 1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审查表

2、网上评议“论文信息汇总表”

3、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

 

 

                                                      电子信息学院

                                                      202544


附件3: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docx
附件2:论文信息汇总表10486_XXHZB_姓名.xlsx.xlsx
附件1: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审查表.docx

学院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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